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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住建管[2021]718号 关于推行凭购房资格码及房源核验码办理存量住房买卖相关手续的通告

[来源]海南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业协会 [作者] [发表时间]2021-11-22阅读次数:1071

存量住房买卖双方、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保障存量住 房买卖双方交易安全,便民利民,我局已委托开发购房资格码及 房源核验码(以下简称“两码”)并于2020年11月运行使用,存量房交易双方在线上提前办理“两码”后,提高了网签备案的 办理效率,群众反映效果良好。现就推行凭两码办理存量住房买 卖手续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行存量住房凭“两码”交易方式。购房资格码是购房 人具备购买住房资格的凭证,房源核验码是该存量住房可予出售 的凭证。为保障存量住房交易安全和提高办事便利性,在前期上 线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买卖双方凭“两码”交易方式。即 在办理存量住房合同备案前,由购买方申领购房资格码,出卖方申领房源核验码,双方持“两码”前往“海口市市民游客中心”及“海口市房屋交易大厅”服务窗口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房地产 中介机构在办理存量住房买卖经纪业务时,应查验买卖双方的购 房资格码及房源核验码。

   二、购房资格码及房源核验码的申请。存量住房买卖双方可 各自通过“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椰城 市民云“海好办·掌上办事大厅”申请购房资格码及房源核验码。 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授予购房资格码或房源核验码。 购房资格码有效期180天,有效期满后可重新申请;房源核验码不设有效期。

       三、存量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对持有“两码”申请办理存量 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实行即时办结、即时出具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表,买卖双方凭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办理纳税及不动产登记手续。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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