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商品房违规销售和虚假宣传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买受人: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大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开展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我局对有关企业、个人做出处理,现通报如下:
一、海南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房地产销售代理资格擅自代理销售商品房,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十款的规定,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处以罚款叁万元并给予警告,撤销该司在我市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二、海南德佑和兴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我局依据该《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该司处以罚款叁万元并给予警告,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三、海南康弘投资有限公司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我局依据该《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该司处以罚款叁万元并给予警告,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四、海南乐居旅游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鉴于该司尚未在我市进行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该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我市办理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该司办理网上签约业务,限期三个月整改。
五、海口易达行盛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董某在微信发布商品房价格和贷款等不实信息,涉嫌房地产虚假宣传,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撤销该司及其工作人员在我市的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请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严格按照省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18】81号)及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要求的通知》(琼建房【2018】95号)要求,守法合规从事销售活动。如有违法违规扰乱市场行为,将进一步严管重罚。
特此通报。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