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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业协会 [作者] [发表时间]2024-11-18阅读次数:421

各地方考试实施机构、地方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下半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含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两个级别)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查询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2024年下半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为90分(满分150分),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为72分(满分120分)。

二、考试成绩查询

1.网站查询。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网址:www.agents.org.cn),点击“考试服务平台”专栏,进入相应级别的界面后点击“成绩查询”。

2.微信小程序查询。扫描本通知附件1的二维码,进入相应级别的小程序后点击“成绩查询”。

三、其他事宜

1.异议复查。考生如果对公布的考试结果(仅限于参加了考试无成绩、报名申请免试但公布为非免试、未违纪但被公布为违纪、往年有保留成绩但被漏掉的情况)有异议,请下载“异议复查申请表”(附件2),填写后于2024年12月1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向原报名地的地方考试实施机构提交(地方考试实施机构列表见附件3)。地方考试实施机构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异议复查申请表统一转交我会,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2.执业登记。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24〕32号),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应当在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后3个月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具体请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网址:www.agents.org.cn),点击“经纪专业人员登记服务”专栏办理。


附件:

1.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微信小程序(附件下载)

2.异议复查申请表(附件下载)

3.地方考试实施机构列表(附件下载)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241118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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